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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动物,“舌尖上的中国”需要来一场革命

2020-02-15 17:53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评论员 杨金志 兰天鸣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有关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售卖野味的情况成为网络热点;一些地方酒楼食肆的“蝙蝠汤”等图片,令人感到头皮发麻;就在这段时间里,多地执法机关还破获查处了一批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案件,原本活泼可爱的飞禽走兽成为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种种景象,触目惊心。而近年出版的一本儿童科普读物,居然还在介绍果子狸“肉可以吃”“浑身都是宝”,令人瞠目。

野生动物的捕、运、售、加工产业链,正对社会和自然产生难以估量的伤害。野生动物会携带并传播病毒,食用野生动物容易感染病毒,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我们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餐饮文明源远流长,“舌尖上的中国”令人垂涎。但是,“舌尖上的中国”决不能被食用野生动物玷污,我们必须要来一场“舌尖上的革命”!

新冠肺炎疫情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敲响警钟。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4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天津立法向食用野生动物说“不”。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依法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是当务之急;依法预防各类疫情,是长远之计。两者互相支撑,并行不悖。要依法管住那些“馋嘴”,形成对野生动物不能吃、不敢吃、不愿吃的社会风尚。

不能吃,要严守监管的底线。面对当前多头管理、监管被洞穿等现状,当务之急要整合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执法权,做到统一行使,尤其要对贩卖市场、养殖场、饭店经营场所实行更严格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完善社会举报机制,对懒政不作为的行为要加大监察力度。

不敢吃,要划清法律的红线。目前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尚存模糊,与人工繁育动物的界限不明确,应进一步加以准确界定。鉴于食用野生动物的危险性愈发凸显,法律要充分发挥“雷霆万钧”的教育警示作用。充分考虑公共卫生防疫形势,我们要对各类野生动物施行更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将食用捕猎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纳入禁止之列,做到有法可依,令行禁止。

不愿吃,要找准文明的界限。“野”更有营养、“野”等于“鲜”,这是陈规陋习,是野蛮的表现。我们要在公民教育中树立新风尚、新道德,将不吃、不捕、不买卖野生动物的内容明确纳入到知识学习体系当中,防止历史重演。

人类和其他生物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可以说是命运与共。保护、善待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生态圈,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禁食野生动物,倡导“舌尖上的文明”,人人有责,从我做起。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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