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坚守政治定位 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

2020-01-05 09:12
来源:半月谈网

中共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唐浪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列一章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政治定位,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宜宾党内监督实践抓实抓好抓出品牌。

一、始终坚守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政治定位

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治理体系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规治党,依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二是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一体两面、高度契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内在一致、高度互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有效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明确了纪委监委的职责,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工作重点,这就是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的“令箭”。既是令箭,就具有权威性,领“箭”人就必须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尽心尽责,不折不扣保证“令箭”指哪儿打哪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支“令箭”用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决不做和稀泥的“泥瓦工”,勇当动真碰硬的“打铁匠”。

二、扎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

有力有序有效地落实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确保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自体净化”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行稳致远,是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要围绕政治建设深化政治监督。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看是真落实还是打折扣,是全心全意还是虚情假意,是喊口号还是出实招?坚决做到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团结统一。要围绕上下联动盯紧关键少数。正视党内监督中存在的“关键少数”监督、“同级监督”弱化的短板,充分发挥“双重领导”制度优势,上级纪委监委要把下级“关键少数”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监委要发挥“近距离”优势,加强对“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随时心中有数,有问题及时报告。要围绕忠诚履职抓实日常监督。坚持从“小问题”入手,针对部分党组织主责不上肩,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潜水、行动围观,工作绕道走、拖着办等现象,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督查,见到苗头就咬耳朵、扯袖子。从“小毛病”着力,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问题,通过旁听班子会、查阅财务资料、约谈班子成员、走访党员干部等方式打好预防针,避免“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小案例”反思,针对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要围绕群众满意深化一线监督。2018年以来,我们在全市所有村(社区)配齐了党组织纪检委员,并明确了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职责,填补了村级监督空白。下一步,要以村建制调整改革为契机,有效整合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力量,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进一步完善村级纪检监督体系,切实筑牢基层监督第一道防线。要围绕常态长效完善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与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协助党委(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党委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使监督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推动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三、有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2017年以来,宜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率先实施党内监督“清单化”管理,明确了八类党内监督责任主体,细化了具体履责事项,出台了纪委专责监督和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构建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有效、系统完备的党内监督责任体系。但各责任主体的活跃性、互动性还不够强,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尚未充分体现。党内监督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主体责任“牛鼻子”抓没抓住。党委(党组)书记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示范、当好表率,一方面,要从责任和义务的角度,做好思想动员,督促各责任主体主动认领责任清单,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科学考评党内监督责任主体的监督成效,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新性,真正把各个责任主体的优势发挥出来,形成贯通协同、系统作战的“整体”。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作配合的制度机制,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使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互动互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孔德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