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筠连县政协委员与县纪委机关干部在龙镇乡调研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县水务系统行风政风工作
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实际主动作为,在助推党内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上作出了积极努力。
围绕资源整合,助力贯通协同。根据宜宾市纪委关于协作监督工作要求,纪检组主动汇报请示、沟通协调,参与梳理了重点提案督办等12项具体协作事项,经宜宾市政协与宜宾市纪委共同研究,确定了从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专题调研、评议问询、提案办理、访廉问廉等五个方面加强合作。同时,在选派纪检干部参与政协民主评议等民主监督活动,推荐政协机关干部、政协委员参与党内监督等相关工作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助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合力形成。
围绕优势互补,助力相融互动。为助力“软监督”变“硬约束”,根据协作监督的共同目标任务,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并依托“访廉问廉百千万”等工作载体,部分参与对全市1718名政协委员、市政协66名机关干部开展访廉问廉活动。先后深入屏山县等7个县(区),对各县(区)推进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作配合事项进行调研,开展问卷205人、访谈67人,收集意见建议36条。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协调政协机关干部、政协委员参与“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现场测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工作,为推动构建优势互补的联动监督机制作出了应尽的努力。今年,在认真研学关于在政协提案办理中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协作配合的通知》基础上,从建立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明确实施步骤、注重成果运用四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该文件的出台,助力了将“软监督”变“硬约束”、最终实现优势互补的进程。
图为筠连县政协与县纪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县政协民主监督与县纪委专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机制完善,助力有效协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1月,宜宾市政协主席吕晓莉在纪检组呈报的《关于深化纪委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调研报告》上作出肯定性批示,要求各县(区)政协推动此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并取得更好实效。各县(区)纷纷响应,结合实际创新探索,不断健全完善定期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等系列制度机制,较好地推动了党内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有效协作。在市政协、市纪委指导下,报送的关于深化协作配合机制的相关宣传稿件先后被新华社《半月谈》《四川领导专供》、省纪委法规网以及《四川党的建设》等媒体采用20篇(次),为推动多维度监督体系的构建营造了良好氛围。去年5月、7月,湖南省永州市、四川省南充市政协及市纪委联合调研组先后来宜考察学习。
就进一步助力党内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贯通协同,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将在“找准三个点、把握三个度”上下功夫。
找准三个“点”。一是找准工作支点。探索党内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相融互动的实现途径,需要厘清党内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对象部分重合、监督目的同向、监督性质互补的关系,需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将力量的支点建立在相互支撑、共同发力、贯通协同的基础上。二是明晰工作重点。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协作配合,需要明晰协作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任务。按照政协章程及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协作监督的重点对象应该是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重点任务应聚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只有明晰重点、突出重点、才能联动协作,同向发力。三是聚焦工作难点。构建贯通协同机制,需要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具体方法、程序,这也是实现贯通协作必须突破的难点。只有聚焦工作难点精准发力,才能切实提高协作监督的工作实效。
把握三个“度”。首先要把握尺度。党内专责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协作配合,是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的必然选择。如何将政协组织的整体监督,党派界别的特有监督,还有政协委员的个人监督与党内专责监督有机结合,需要一个度的把握。只有准确把握协作的尺度,才能真正构建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其次是体现力度。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专责监督相融互动,需要创新协同监督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明查与暗访、内情与外情、上情与下情相结合,将协同监督落实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破解问题的具体实践中,凝聚合力,共同发力,体现震慑力。再次是规范制度。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融互动的实现途径,最终都要通过规范制度来实现。从监督工作运行的现实轨迹看,仍然存在监督主体之间信息不畅、协调不顺、相关监督责任缺乏制度性安排等现状。解决上述问题,不能只搞碎片化的修复,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协调配套、系统集成的协同监督体系。这就需要我们从合规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准确分析研判,建立执纪执法专题调研、专项评议、社情民意研判、廉情通报、意见反馈等协作制度,明确贯通协作的方式,对工作时限、工作流程、信息沟通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协作监督程序合规,环环相扣,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广泛持久的监督合力。(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