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山东省教科院举行新《职教法》学习座谈会

2022-05-24 21:23
来源:半月谈网

5月19日下午,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座谈会,邀请职教界、企业界、科研机构、新闻媒体代表等学习座谈。座谈会上,各位代表畅谈学习体会,并达成广泛共识。山东省教科院党委书记、院长申培轩主持座谈会。

与会代表认为,新职教法的修订在顶层设计上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新职教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学业发展通道。此次修法强调职业教育多元办学特色,注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突出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突出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发挥重要作用,调动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新法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愿景,对于建设“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本次修订是职教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修订重点包括职业教育定位、职业教育组织领导、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业院校管理与建设、教师和学生发展、条件与政策保障等。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新《职教法》聚焦了社会各界目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体现了职教战线广大院校、师生和社会各界意愿和关切,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特色需要和现实需求,有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塑造社会共识,为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夯实了法治基础。

据介绍,全国第一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三年来,山东职业教育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山东将研发机构(学科专业)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全部下放给学校。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对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重点增加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创新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院校与知名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建在产业链上。

此外,山东还改革绩效工资和教师招聘制度,积极推动山东14部门联合出台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制度。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组建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通过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省规范化中职、省优质高职校建设,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开展应用型人才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完善职业教育学制。积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提高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办学水平。

(山东省教科院 赵亮)

责任编辑:孔德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