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资讯 >> 要闻300秒 >> 珠峰保护区生态改善后面临“人兽 >> 阅读

珠峰保护区生态改善后面临“人兽冲突”

2016-05-29 22:33 作者:黄兴 许万虎 来源:新华社 编辑:常磊
分享到:

珠峰雪豹中心近期在保护区所辖的日喀则市吉隆、聂拉木、定日和定结四县进行的野生动物肇事情况考察发现:每年约有近万只家畜被野生动物猎杀。这表明珠峰地区在生态改善后面临“人兽冲突”。

考察结果显示,狼、猞猁和雪豹是三种主要肇事动物,狼捕杀家畜最为严重,平均每年捕食约3400头牲畜,猞猁约为3100头,不到2000头牲畜被雪豹猎杀。

其中,狼和猞猁喜欢捕杀小畜,比如山羊和绵羊;而雪豹更倾向捕杀像牦牛、犏牛、黄牛这类大型牲畜。整体来看,野生动物肇事主要集中发生在3-7月份。不同乡镇肇事情况不同,最严重区域每年损失的牲畜可达存栏量的5%。

事实上,这并不是珠峰自然保护区所独有的现象。在广袤的羌塘草原同样如此。在那曲县由恰乡,一只棕熊趁牧民不在家霸占了房屋,毁坏粮食,还拉开易拉罐喝起汽水来。由于不能猎杀棕熊,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赶走,只能请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帮忙处理。

这是生态环境改善后给牧民群众带来的“新烦恼”。随着种群数量增加、活动地域扩大,棕熊、野牦牛、雪豹等野生动物的身影越来越多地进入到牧民日常生活中,侵扰家畜、破坏房屋,甚至伤害牧民群众的生命,成为牧业生产和牧民人身安全的重要威胁。

野生动物数量激增是导致冲突的直接原因。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西藏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野生动物资源储量比20年前增长30%以上。据了解,目前仅在那曲地区就有1万多头野牦牛、10万多只藏羚羊、8万多头藏野驴。

为保护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受害群众的利益,2006年西藏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政府对野牦牛、棕熊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适度的经济补偿。(记者 黄兴 许万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