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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创新与法治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2015-01-19 09:00 作者:王先涛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wangxian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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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杂志社总编辑王海征为获奖机构代表颁奖

1月17日,“中国金融创新与法治高峰论坛”暨“第五届品牌生活榜2014金融榜榜单”发布活动在京举行。本届论坛集中关注法治建设如何更好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服务百姓生活。

本届论坛以银行、保险、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体系及金融示范城镇等为关注焦点,集中讨论“新常态”下我国金融领域最新的创新形式和成果,以及在法治框架下进行金融创新,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进行探讨,共同解读宏观政策、谋划金融改革法治前景。

与会专家指出,当前形式多样的金融创新的本质仍离不开金融发展的规律,亟待以法治建构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在风险管控的基础上为金融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更好地服务于普通百姓的生活。

针对当前新常态下金融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马德伦指出,当前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催生包括组织、机制、工具、融资方式等方面的新型模式,创新已成为金融发展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并形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实际效果。法治监管的根本在于将法治思维贯穿于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做到依法经营与管理,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活力。

“依法治国的理念与思路将成为指导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加强法治监管的立足点在于规范金融市场发展秩序,促进金融业务开拓创新。”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表示,保险业是创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与“走出去”发展方式等的新支柱,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险业创新发展、管理社会风险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在金融创新与法治论坛上发言

关于法治监管创新领域的界定上,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表示,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与示范效应的创新举措,法律法规应给予充分包容与鼓励,主动跟进并将其纳入监管范畴,同时发挥监管中的智慧,对贴有创新标签但具有危害性与风险性的业务进行辨别处理。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徐学明指出,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对于目前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银行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不够,部分设计环节并不能满足当前发展的现实需要。其中银行业分业经营管理的部分条款,影响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的业务创新与合作,同时对银行自营业务的创新规范引导不够。

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调整方向,徐学明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实施商业银行机构分类管理;第二,开放并规范银行综合化经营,容许银行投资其他非银行业务;第三,加大对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法建立长效鼓励机制。

本次论坛还公布了由广大读者和网友的投票而选出的“第五届品牌生活榜2014金融榜”榜单。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赣州银行、大同银行等获得“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获得“最值得百姓信赖的保险机构”,浙江湖州德清县、山西长治武乡县等获得“最佳金融创新示范市(县/区)”。

“半月谈第五届品牌生活榜2014金融榜”榜单发布

据了解,“品牌生活榜”是由半月谈杂志社和《中国名牌》杂志社在2010年发起的一项大型公益推选活动,活动秉承“品牌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在表彰、勉励为改变百姓生活做出卓越贡献的品牌同时,帮助百姓提高生活水平,丰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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