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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在渝运行

2018-04-09 09:51 来源: 自然资源部网站 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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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标定地价成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这是我国首例标定地价公示,有利于推动全国标定地价工作的规模化展开,标志着新时期地价体系建设与地价管理工作迎来新起点。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7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开展了全国首个标定地价公示示范项目,江津区被列为标定地价公示试点。该区共组织编制125宗标准宗地信息,并先行选取25宗进行公示,同时根据公示效果和供地计划进行滚动更新。标定地价公示范围分布在江津中心城区和旅游地产开发区,具有典型代表性,标定地价将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地价起到更强的指导作用。

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成果将进一步完善当地城乡土地价格监测体系,在全国形成首个真正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公示地价体系,为全国标定地价的开展探索出一整套标准建设体系,形成示范效应。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表示:“标定地价是我国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具体标准宗地的价格,标定地价具有指示性更清晰、表征性更准确、现势性更强、应用服务效果更好等特征。与传统的级别、区片基准地价相结合,必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地价管理中宏观、中观、微观价格信号体系,在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引导和调控土地价格走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标定地价公示范围虽然较小,标准宗地数量不多,但作为全国首个按照规范的技术要求建立起来的公示地价体系,其运行具有突破性意义,而之后的持续更新与应用探索也更加令人期待。

据了解,下一步,江津区将持续探索形成一套系统、全面、完整、规范的标定地价制定、公示工作模式和成熟的技术体系,形成可供不同工作基础条件城市借鉴的成熟经验和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提升成果信息化水平,逐步扩大标定地价公示范围,扩大标定地价辐射广度,将应用成果扩大到各相关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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