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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施差别化政策 助力落实“房住不炒”

2018-04-04 09:22 作者:汪晓霞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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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刚需购房迎来利好——4月1日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租房也得到更大力度支持。

刚需购房获更大力度保障

4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新政进行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差别化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突出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南京明确购买首套房的两条认定标准,即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作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此前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标准制定于2011年。而自2011年以来,南京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上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屋销售总价的比例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作用不断弱化。提高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可显著减少刚需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刚需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市场人士文涛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如采用等额本息贷款方式,100万元纯商业贷款、贷30年,月供为5919元,支付利息约为113.1万元;100万纯公积金贷款、贷30年,月供为4352元,支付利息为56.7万元。同样贷100万元,后者月供比前者要少1567元,总利息减少50多万元。

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微调,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也就是说,家庭有一套房但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人均40平方米以下的,就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最高贷款额度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加快推进“租购并举”

4月1日起,南京无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从900元提至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从1800元提至2400元。

统计显示,南京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租房费用也水涨船高。2016年11月-2017年11月间,南京全市(含郊区)个人出租房源平均房租为2400元/月-3200元/月。“结合租房市场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提取额度,减轻普通缴存职工房租支付压力;对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而言,租房提取限额可达2400元/月、夫妻双方均是高层次人才可达4800元/月,加上政府住房租赁补贴,可以保障其较好的居住条件,有助于南京吸引并留住人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国家确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南京成为全国12个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去年8月南京提出逐步推动租购同权,最终要让承租人享受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多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叠加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优惠政策,可调动无房职工租房的积极性,并有助于避免住房供应市场供需矛盾加剧。

以安居“组合拳”延揽人才

在货币紧缩和去杠杆背景下,当前商业贷款首套房利率普遍已上浮20%,年利息高达5.88%,远高于公积金的3.25%,刚需买房成本明显上升。此时南京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在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看来,是“房住不炒”政策定位的生动体现,“将扩大刚需及自住改善者的支付能力,并抵消利率上浮带来的还款压力”。

3月23日,南京五部门联合发文重申,开发商不能再卡公积金贷款,否则将予以查处,继而又传来公积金贷款最快10个工作日完成发放的消息。

“金三银四”正是新房源大量上市的时节,继江宁、江北、鼓楼滨江和南京南站等区域一批房源上市后,接下来河西等多个区域还将有新房涌市,仅河西南预计就将有1760套房源开盘。供应放量加之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助力,给住房消费市场投射出平稳向好的信号。

南京已确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的建设目标,正加大招才引智力度。3月1日起当地实行人才落户新政,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可直接落户。近1个月来,新政窗口日均受理人才落户超过900人。这些人才落户后,安居成为首要问题。2018年南京市委一号文件将高校毕业生拿租房补贴时间由2年延长至3年,其中F类人才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申请租房补贴期限延长至5年。此番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无疑进一步释放出安居揽才的诚意。(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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