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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定公检法领导要具有法律相关背景

2018-01-26 09:46 作者:张亮 来源: 新华网 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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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宁夏日前出台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定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国安、司法等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

宁夏此次出台的相关意见明确,区市县党委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其任免应认真执行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入额法官、检察官,院长、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局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要进行有计划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副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应当交流,并完善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提高政法队伍专业水平,宁夏还将放宽反恐处突、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准入标准,打通政法机关与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律师界人才流动壁垒,多渠道选用审判、检务、侦查专家。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宁夏将改进政法干警招录方法,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录本地户籍人员,享受优惠政策招录的政法干警服务所在地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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