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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独老人能领特别扶助金吗?

2014-09-25 16:19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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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前年春天,村上阿龙夜晚骑车回家途中撞上电线杆身亡。26岁的他是家中独子,出事后,他的父母瘦了好几圈,逢人便哀叹:“现在我们才50来岁身体还好,但总有老的一天,到时谁给端水送饭养老送终?”

    像这样的失独家庭,我们村上已有两家。当年,他们响应了国家“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那“一个好”没了,地方政府是不是应该帮忙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主持人解答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如阿龙母亲已经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可以申请领取特别扶助金。

    2002年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2008年,国家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失独父母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特别扶助金。2013年12月26日,卫计委等五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2014年起,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一些地方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如陕西将扶助金提高到农村每人每月800元、城市每人每月1000元。此外,不少地方还对失独家庭实施一次性补贴,如发放特困救助金、护理补贴等。

    综上,对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度在不断提高。由于城乡失独家庭信息收集工作尚待完善,建议你将相关法律政策告知阿龙父母,让他们及时办理特别扶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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