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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收取员工中介费和管理费

2014-11-17 06:51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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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年初,我到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公司求职。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将派遣我到一家公司工作,月工资为1800元。劳动合同还对我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限等作出了约定。可我实际从劳务派遣公司领到的工资只有1700元。公司解释说,扣下的100元是中介费和劳务管理服务费。请问,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向被派遣的员工收取中介费和劳务管理费?

读者 詹贤民

主持人答复如下:

    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主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中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上劳动保险等是其法定义务。其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更不能扣发该劳动者的工资。对此,劳动合同法有禁止性规定,该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按此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以收取中介费、管理费等名义扣发你的工资是违法的。因此,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务派遣公司的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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