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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解读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

2014-06-19 16:04 来源:交通部网站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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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七公开” 建好连心路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彦武解读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公开七方面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国交通报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彦武,请他详细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和具体推进措施。

记者:请简要介绍下出台《意见》的背景和目的。

李彦武: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十年来农村公路发展取得的成绩,要求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按照部党组提出的贯彻落实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去年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精神,公路局牵头起草了《意见》。

《意见》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总量规模大、单体工程小、项目多而散的特点,以及建设管理难、质量监控难、资金监管难等问题,提出通过大力推行“七公开”制度,规范建设行为、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七公开”的实质是通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终让权力更好地服务群众,把农村公路修成群众对政府信任的“放心路”,修成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路”。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通过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才能更好地让群众作为受益主体,深入参与到农村公路工作中。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从制度上保证公开,就能把权力的行使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推行“七公开”制度,让群众知晓农村公路建设政策、建设计划、质量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能够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提升农村公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并杜绝“人情工程”、“面子工程”,真正使权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在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河北省经过多年尝试,形成了较为完整和有效的“七公开”制度体系,规范了建设行为,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赢得了社会好评。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在河北保定召开现场会,大力推行河北“七公开”制度。会后,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并将“七公开”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公开透明分级负责

记者:“七公开”公开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彦武:“七公开”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全面真实;规范运行、公正便民;注重实效、利于监督;分业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建设计划。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层级公开。

补助政策。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包括县、乡、村道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补助资金。

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概况、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应公开。

施工管理。公开施工许可(以年度计划替代施工许可的小型项目除外)、资金来源、岗位职责(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质量安全控制、进度计划、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质量监管。公开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项目质监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等。

资金使用。公开建设资金筹措、到位资金、计量支付、拨付情况等。

工程验收。公开工程验收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参建单位评价、竣(交)工验收鉴定书等。今年起农村公路逐步施行“七公开”

记者:“七公开”都在哪些项目上实施?

李彦武:从今年开始,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逐步施行“七公开”。从明年起,所有利用公共财政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施行“七公开”,并建成内容科学、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公开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七公开”长效机制。

同时,在上述规定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内涵,扩大成果运用,把公开内容和范围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农村客运发展等领域延伸,并将公开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执行的程序。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记者:当前,推行“七公开”制度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李彦武:重点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七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评价和量化考核等相关辅助制度。

二是突出重点。突出计划公开,严肃计划管理,防止随意变更;突出招投标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择队伍;突出质量管理公开,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突出资金管理公开,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突出工程验收公开,全面检验和评价建设工程,让群众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是畅通渠道。按照“便捷高效、利于监督”的要求搭建公开载体和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工作主体责任,实现公开内容的适时查询。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发布信息,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开栏等传播平台公布信息,从业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项目信息。

四是增强时效。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息公开内容与时间相适应的机制。对于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等相对固定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验收结果等阶段性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于应公开的内容,不得无故撤销、删减,不得推迟、拖延。统筹协调层层落实

记者:如何确保“七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李彦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制定具体细则和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要完善各层级的协同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业务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工作动态和组织监督检查,地(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推进“七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对乡镇、村委会“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从业单位的督促要求。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宣传“七公开”工作,让基层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措施,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营造农村公路发展氛围。

四要深化检查督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采取行业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限是否及时、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加大督促推进力度。

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农村公路督导对“七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对经验做法予以表彰和推广。同时,还将根据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定,将《意见》上升为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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