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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你用上了吗?

2010-04-30 17:06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wang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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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身份证大小相同的小小社会保障卡,与每一位公民的关系正变得越来越紧密。北京市1000万张社保卡已经开始分批发放,并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使用;重庆市将从今年11月1日全面停用医保卡而换成社保卡;江苏推进社保卡异地双向结算,社保卡有望刷遍南京都市圈……
据了解,目前全国130多个地区发放了符合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已经批准发行的社保卡超过1.3亿张,实际持卡人数达到7000多万人。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行全国社会保障信息卡的工作,以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的目标。社保卡时代即将到来。
   
何为社保卡?
 
社保卡是“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有效凭证,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IC卡),主要围绕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大社会保险领域应用。
 
社保卡功能
 
信息存储功能:主要是记录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以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可以说,社保卡就是一个详实的个人“数据库”。
电子凭证功能:包括使用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就医;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办理各类社会保障事务,参加职业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户籍登记、出入境手续;办理社会救助事务、优待抚恤事务,领取社会救助金、优待抚恤金等。
信息查询功能:是指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专业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缴纳情况,维护本人各类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
今后,社保卡的作用还将进一步扩展,比如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甚至用这张卡来缴纳水电费、乘坐公交车。在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社保卡的这些新功能已经得到了应用,真正实现了“一卡多用”。
 
社保卡使用流程
 
申领: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先发到街道和相关单位,由街道和单位发到每个人手中。
就医:看病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社保卡和医疗手册;缴费时,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
遇到以下四种情况,持卡人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查询:持卡人获取社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其次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补办:社保卡丢失后应先行预挂失。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后,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在补办新卡时,可凭借社保卡服务网点开具的《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进行报销。
利益体现
对行政机关而言:具有促进行政效率提高、完善政府为民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功能;可以有效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智能互动、协同服务,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
 
对市民而言: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办理各项个人社会事务,又可以免除“多卡少用”、四处奔波等烦恼。
 
社保与医保有何不同?
 
社保卡目前主要应用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一般而言,和传统的医保卡相比,社保卡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实时结算。
以北京市为例,以往参保人员需先行垫付,报销过程至少需要两三个月。对于医院和用人单位来说,医院门诊医疗费用须由人工进行审核结算,用人单位得收集和整理费用单据后到经办机构才能报销,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大的工作负担。
有了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不用拿着大量的现金去医院就诊了,因为社保卡实现了“零垫付”。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过去往往几个月才能解决的报销难问题,现在可能只需要几十秒钟就能轻松解决了。
医保卡所带来的另一大弊病是各家医院“各自为政”,不同医院之间的就诊卡无法相互通用,给患者就医带来不便。
社保卡则可以替代就诊卡,实现就医“一卡通”。由于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和信息查询的功能,患者历次就诊的数据可以存储起来,社保卡也就成了一份连续记录的“电子病历”,有利于医生更好地了解病史和进行诊治。
提醒:莫“超刷” 防“盗刷”
 
据了解,一些地方推行社保卡以来,出现了超量开药的现象。比如同一持卡人、同一天在不同医院多次开出相同的药,或者在短时间内就诊次数异常频繁,一个月的门诊费用就能达到一万元。
 
不过,由于社保卡实现的是电子化管理,“超刷”的行为很容易留下“蛛丝马迹”。对于参保人员的就诊频率、开药量等数据,医疗机构的计算机系统能够进行自动筛查。如果发现“可疑”信息,系统就会告知审核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北京市出台规定,对于违规的大量、重复开药者,监控系统将锁定其社保卡,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罚款。同时,超出部分的费用全部变成持卡人全额自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在做到自己不“超刷”的同时,持卡人还要小心社保卡被别人“盗刷”。有的持卡人遗失了社保卡之后,社保卡很快被人冒用,由此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参保人在领到社保卡后应该及时修改密码,而且密码要避免使用生日、身份证号,因为社保卡卡面上印有相关的信息。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要转借给他人。一旦遗失,应立即通过电话或者直接去社会保障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医疗费用将以现金方式全额结算,补卡后再办理手工报销。
 
温馨小提示
 
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 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未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答:未发卡参保人员持医保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与首信公司联系,进行统一制卡。
 
民工发卡吗?
答:按1%比例交费的农民工暂不发卡。
 
在哪修改密码?
答:(1)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
      (2)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
      (3)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
   
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新参保;
      (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
      (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社保卡丢了怎么办?
  答: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参保人员的社保卡丢失且办理了正式挂失与补卡手续,医保手册(蓝本)信息是否需要变更?
  答:参保人员在办理补卡手续后,应告知单位,由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和一张照片,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重新打印医保手册(蓝本)中的就诊信息表。

  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后,在公安部门又变更了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首先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然后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社保卡号最后一位和医疗手册号不一样是错误吗?
  答:不是错误。医疗手册号码的最后一位通常为英文字母“S”,而社保卡上的号码最后一位通常为阿拉伯数字或字母“X”,但前面九位的号码与医疗手册号码相同,不会影响参保人看病就医。

  去医院看病为什么有个别人卡不能用?
  答:(1)因个人基础信息变更、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导致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
  (2)因办理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后,持卡人未能过参保单位及时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造成医保系统参保人信息与社保卡内信息不一致。
  (3)读卡机具运行不稳定。
  (4)卡内芯片故障,读卡时无应答。

   有的医院在挂号时不收费,而是在门诊结算时,才收取挂号费,请问挂号费是否可以和门诊费用一同结算?
  答:不能。挂号费从医保政策和财务票据都与普通门诊不同,应当分别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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