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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费早该寿终正寝

2015-05-03 06:21 作者:江苏 徐培华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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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徐培华

近年来,政府部门设立政务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给办事人员带来一定的方便,但也出现新的问题。就拿投资项目审批来说,现在业主单位将报批的材料递交到发改部门窗口后,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开审查会进行审核。在会议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进行审查,业主单位要给每位审查人员发个信封,以期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信封里面装着“专家评审费”,这审查费少的有三五百,多的千八百的。如此这般送礼费用就有了合法的名目“专家评审费”,原先不怎么公开收取的那些好处费,现在有了体面的外衣——“专家评审费”。

评优争先,要收“申报费”;资质年检,要收“评审费”;颁奖表彰,还要收“奖牌证书工本费”……社会团体的一些收费行为,已经给企业和相关当事人造成了负担。现在各级各类的评审都需缴纳一定的所谓“专家"评审费,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如教师论文不论县、市、省甚至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奖都少不了缴纳评审费,少则30元每篇,多则200元每篇,更有一些课题结题,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要钱,教师花费心血去写论文,研究课题,最终还要花钱才能钓得"名誉",这种名誉与金钱绑架在一起的,如人社部门的组织的专业技能签定等。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按理说有关部门应该无条件给评价后的企业进行备案、发证等,但是,所谓的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此为借口收取企业费用5000-10000元不等,必然导致腐败的滋生!许多缴纳的费用怎么分配,参评者无法知晓,所谓参与的专家、组织者、领导是见者有份。

李克强总理提出:简政放权是深化改革的“当头炮”。由于各类收费环环相扣,一些收费单位往往本身就是规则制定者,为了维持关系,企业只能忍痛交费。为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彻底整治“为官乱为、为官不为”,建议取消各种评审费用,还专家清白,让专家变得更专,而不是社会所说"砖家"。因为专家,组织者,领导者均已拿着国家发给他们的俸禄,行使国家赋予他们的职责,许多评审工作本来就是其份内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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