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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村公路为何“早衰”

2015-03-13 11:34 作者:湖北 马礼明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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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马礼明

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不少资金建设通村公路。通村公路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为农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对于提升农家幸福指数可谓功不可没。

然而,笔者深入多个乡镇村组调查发现,一些通村公路建成只有短短几年,已不同程度地出现破损、塌陷等问题,令人痛心。通村公路何以“早衰”?笔者认为原因有二。

一是建设质量“先天不足”。多数县市每年均有国家通村公路建设指标和资金,而县市在通村公路建设上采取以乡镇为单位的简单下拨办法,在具体建设上多数工程都存在多层发包转包现象。等包到施工方时,资金已大打折扣,施工队为了保本,就在路基铺垫夯实上马马虎虎,在水泥浇筑厚度上能减则减,在水泥标号和水泥兑比上能省则省,在沙石料的选择上能便宜则便宜。如此一来,通村路的质量能有保障吗?

二是日常维护管理缺位。通村路建设完工,上级验收完毕后就交付村组使用。按照常规管理办法,应由村组成立通村路监管小组,组织劳力利用沙石料或硬土对通村路两边进行培护,防止农用拖拉机等压垮路沿;对沿村庄或山坡等地势比较低洼的路面两边建设排水沟渠,以防止村庄农户用水和下雨低洼积水侵蚀路面;在入村和出村的主要路口埋设限宽柱桩,限制大型车辆和重型载重车通行,以免毁坏路基路面。但现实中,多数村组对通村公路缺乏管理,对其毁损听之任之。

如果通村公路“早衰”是一面镜子,那么这面镜子所反映的,正是当前备受关注的乡村治理问题。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通村公路发包体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包程序和结果,并全程监管施工质量。另外,应建立由公路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地方政府和村组共同担责的管理责任制,对通村公路投入一定后续养护资金,层层签订通村路管护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处罚措施,把攸关农家幸福的通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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