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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假期打工常遭遇侵权

2015-01-23 16:36 作者:江苏 吴学安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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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吴学安

寒假临近,不少学生又开始寻觅兼职机会。一家知名网站近期的调查显示,近三成大学生在寒暑期兼职中有过被骗的经历。

近年来,在高校放寒暑假时,劳务市场常有大学生求职。据一沿海城市12333维权热线统计,去年暑假期间大学生打短工遭遇侵权的投诉量激增,其中85%以上为雇主拖欠工资,还有克扣工资、任意延长工时等问题。如有几名大学生到一家玩具私企打工10多天,厂家竟以资金回笼不畅为由,不给他们任何报酬。

时下,大学生假期打工的单位,往往规模不大,多为一些小公司、小作坊、小饭店,雇主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意剥削大学生的劳动。由于多数打工学生怕维权耗时费精力,往往选择“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很少有学生与用工单位发生法律诉讼,这主要是学生认为自己的损失不大,最多不过几千元,而维权需要投入的成本就大得多。受害学生到劳动部门投诉不法雇主时,往往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大学生打工维权的规定。由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属民法调整范畴,劳动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维权也是爱莫能助。打工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但打官司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尤其是不菲的起诉费,更让打工学生望而却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校大学生假期打工,不是一种正式就业行为,单位可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便有学生与雇主签订合同,也只是私人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在校大学生短期兼职,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基本不被劳动部门认可。一般情况下,兼职学生与应聘单位只构成民事雇佣关系,这种关系不在劳动部门的管辖范围内。一些公司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利用大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引诱大学生上当受骗。为此,法律界人士提醒应聘大学生,加强维权意识,谨防陷阱,兼职之前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解决大学生假期打工维权难问题,最重要的是完善制度保障,对现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把在校大学生打工添加进劳动保护范围。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定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帮助大学生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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