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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搞突击治理要不得

2015-01-12 16:39 作者:江苏 陈昌满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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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陈昌满

近些年来,一些城市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不惜花重金临时打造一些项目,开展突击时整治,甚至做一些弄虚作假的事情。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而不是一个城市的名称,市容卫生、精神文明不是创建出来的,而是人们自身素质提高的客观表现。为获得“文明城市”这一称号突击治理,有悖于创建宗旨,此类“临时抱佛脚”的工作作风,是对文明考核的阴奉阳违,是对民意的极大伤害。同时,也反映出文明城市评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文明城市”建设不应以应付上级检查为目标,更不能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而是应该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当作一种常态化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常。创建“文明城市”要“文明创建”,应从根源上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并切实保障群众的各项权利。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它不仅体现在城市表面的繁华,更重要的在于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各地各部门要有下硬功夫、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实际行动,把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内嵌进日常的治理之中,强化系统性与连续性,下大力气常抓不懈。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把长效机制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造假行为,应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造假者实行追责问责。各地政府要改变治理方式,守住权力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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