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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被征地农民放弃参保现象亟待遏制

2014-08-31 08:17 作者:江苏 刘丹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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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刘丹

笔者近期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基金审计中发现,一些地区存在被征地农民放弃参保、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征地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并且这些现象并非个例。

笔者分析,被征地农民放弃参保而领取一次性土地补偿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被征地农民存在“重眼前、轻长远”的惯性思维。从调查来看,被征地农民对参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部分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对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认识不够;二是部分农民认为参保不划算,不如把同等的金额投放到民间借贷,利率高,既留住本金,又有回报;三是由于征地在前,参保在后,部分农民已将分到的安置补助费用于建房、子女入学、就医或投资,一次性缴纳保费有困难;四是部分被征地农民还存在着等、靠、要的想法,认为参不参保政府最后总要管的,现在得过且过。另一方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征地数量增加,征地用途和就业市场也发生了变化,征地用于市政、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生产性项目的越来越多,而这类项目单位都没有能力安置被征地农民。

笔者认为,货币资金补偿手段虽然容易操作,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被征地农民在得到土地置换的生活安置费后,就被永久地推向了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市场机制不健全、简单劳动力卖方竞争过度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不多,这给被征地农民留下了失业隐患;其次,货币补偿着重考虑被征地人员眼前的生活安排,并没有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步衔接,况且目前的征地补偿款满足不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需要;再其次,直接发到失地农民手中的一次性货币补偿金额终究有限,一旦用完,则失地农民维持生计就会非常困难,最终会给社会埋下隐患。

鉴于目前对被征地农民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现状,笔者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把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简单化、具体化,为农民群众算好“明白账”、“收支帐”、“待遇账”,让他们彻底打消各种疑惑,真正了解参保的好处;二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出台即征即保政策,即在土地征用时,根据人均耕地比,核定一定的人数列入被征地农民参保范围,土地征用费当中的土地安置费不划入被征地单位,而是根据参保资金的多少划入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土部门核定的人数办理参保手续,有效防止被征地农民花光了土地补偿费想参保而无钱参保的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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