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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延年益寿须治三种“病”

2014-08-14 08:16 作者:江苏 尹卫国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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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尹卫国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

中国建筑“早衰”“早逝”是“常见病”,数据显示,英国建筑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74年,中国只有25至30年,不到“高龄”英国建筑的零头。如何防止建筑“英年早逝”,山东提出诸多措施,包括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业主参与验收、建设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为建筑队伍建立诚信档案等,应该说这些制度与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如果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显然能大大提升建筑质量。但好的制度关键靠人去落实,如果人的脑袋“生病”,制度就会沦为摆设。

中国建筑“短命”,既有质量问题,也有人为因素。笔者以为,建筑要延年益寿,须下大气力根治三种“病”。

一是“腐败病”。“地球人”都知道,建筑质量差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大有联系,不争的事实是,“腐败病”已渗透到建筑市场全过程,形成了从建筑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完整的“病毒”链条,只要送钱,设计单位可以将建筑质量标准“魔术”般的变低;钱礼送到,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监理可以视而不见;红包到位,建筑有问题,验收时照样一路绿灯。可以说腐败不除,建筑“短命”难救。

二是“偷工减料病”。近年来,诸如海沙、“瘦身钢筋”等严重危害建筑质量的偷工减料问题时常被媒体曝光,伪劣建材充斥着建筑市场,这些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而且花样翻新,越来越隐蔽,这暴露了监管不力,也渗杂着权钱交易。偷工减料不仅给建筑安全留下隐患,也威胁着百姓的生命安全,无异于谋财害命,目前监管部门对偷工减料的处理主要是罚款,很难对不法无良建筑商产生震慑力,必须施之于更严厉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奢侈浪费病”。大拆大建导致建筑“短命”可谓司空见惯,许多地标建筑只“存活”一二十年就被炸掉,数据显示,中国城市大拆大建消费了世界总量近40%的水泥和钢材,每年产生4亿吨垃圾,占全球建筑垃圾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给环保带来灾难。拆了建、建了拆,完全就是无必要、无意义的瞎折腾,但这一切都是打着“城市形象”的旗号大行其道的,城市建设成了“摊大饼”,贪大求高攀比豪华成“竞赛”,你盖标高200米的楼,我的高楼就要超过你,否则难显城市的繁荣与华贵。“奢侈病”根源于权力“生病”,即长官意识领驾于城市规划之上,城市形象由官员尤其是“一把手”说了算。大拆大建的实质是肆意挥霍公共财政搞形象工程,须坚决制止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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