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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科学模式

2014-07-16 10:18 作者:江苏 徐培华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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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徐培华

当前,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村“空巢老人”现象显得尤为突出。由于农村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 “空巢老人”愈来愈多,在农村生活的主要群体“空巢老人”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引发出的安全与养老等若干问题不容忽视。

据悉,目前在农村田间忙碌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有的老人边干农活边照护孙子孙女。由于农村治安管理中的漏洞,很多空巢老人成为犯罪分子的猎取对象,诈骗、抢劫等现象屡见不鲜,同时随着年龄增大,有的老人老毛病犯了,只好独自躺在床上撑着,虽有新农合,但还是舍不得花钱。这种“小病扛,大病拖”现象,在农村“空巢老人”中很常见。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约2亿,近半处“空巢”状态,并且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城乡空巢比率分别为49.7%和38.3%。全国老龄办发布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指出,今后空巢现象将更加普遍,空巢期也将明显延长。与发达国家独居及夫妇空巢户高达70%-80%的比例相比,我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步伐加快及就业的多元化发展,“空巢老人”开始大量增加。毋庸置疑, “空巢家庭”将是21世纪我国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家庭的主要模式,这不仅会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且是一个亟待花大力气解决的社会问题。

空巢老人,折射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交织现代化过程的矛盾,勾连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县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积极探索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科学模式;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和办好村级老年服务中心,开展文体健身活动;有条件的村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热线电话,让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正常的生产生活等服务;

三是鼓励农村“空巢老人”互动互帮互助,建立良好和谐社会关系;

四是加强孝道文化宣传,子女要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当地村委会应发扬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外出务工的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在家的生活,已在城区购房的,应将父母接到城区随同生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要妥善安置好,让老人们“空巢不空心”,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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