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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

2014-05-14 06:55 作者:湖北 杨明生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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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杨明生

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日益增多。笔者在湖北省宜城市调查发现,2012年底至2013年中,宜城市的土地流转曾经出现过一个小高潮,全市土地流转率从不到8%飙升到25%,随后趋于稳定,甚至还略有回调,在16%至20%之间波动。目前,不少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并不强,观望情绪较重。

首先,对现有的流转收益不够满意。宜城市的土地流转费是以粮食产量和粮价为参照的,每亩在600元至1000元。转出土地的农民拿了这点租金离开土地之后,该何去何从心里没底,而从社会上又无法获得充分的就业及社会保障。且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一些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流转收益没有与经济发展形成联动机制,按流转合同约定,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是固定的,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因此,对一些乡村采用行政手段,下指标、定任务、赶进度的做法干预土地流转,甚至压低流转价格,农民群众很不满意。

其次,部分农民存在较高的土地增值预期。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惠农政策,从总体看,耕地的实际收益在逐年提高;与此同时,宜城市区和重点城镇、新型社区建设逐年提速,枣潜高速、襄阳新港、随南省道升级、雅口电站等一批重点工程实施,土地增值预期显著提升,部分农民“蓄地”待涨的心理预期较高。

其三,很多人希望依靠土地避险。目前,绝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没技术,没手艺,争不上好岗位,一年到头挣钱不多,在城市打工心中无底,担心失地又失业,故而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还有些青壮年是城乡两栖,把承包地作为暂时的待业之所,遇有机会就出去工作,青壮年农民外出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妇女就有事可干,多少也算有个基本保障。

宜城市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观望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农民对土地流转有顾虑,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农民观念落后。土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资产,事关长远生计。在农民无法获得更高水平的就业及社会保障之前,政府应该耐心帮助农民度过对土地流转的观望期,认真细致地做好规划引导、制度完善、舆论宣传工作,使土地流转“水到渠成”,切不可超越现实动用行政力量“拔苗助长”。惟有如此,农村土地流转才能真正成为适应经济形势、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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