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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城市旧建材在农村“带病上岗”

2013-09-18 06:56 作者:杨明生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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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杨明生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加速,在城市拆迁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其中一些尚有利用价值的旧建材,很快在农村找到了市场。据笔者在鄂西北的调查发现,源源不断流向农村建筑市场的旧建材不仅在普通民房中大量使用,而且在农房建设的关键部位派上了用场。近年来,在农房建设中因使用的旧建材质量差造成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从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生态资源角度来说,旧建材二次利用是大有可为的。但如果不加筛选、不经过可靠性检测,便让旧建材再次上岗,就会给农村建筑安全埋下诸多隐患。因为,旧砖、旧钢筋、旧梁柱等建材在再利用过程中要受到许多性能指标的限制,加上这些旧建材经过强力作用和老化,有的缺损严重,抗震抗压等诸多性能大大衰减,一旦发生地震等较大自然灾害,很容易导致房倒屋塌,危及人员安全。而在农村从事房屋修建的施工队伍,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正规业务培训,往往仅凭经验施工,对旧建材抗压抗震性能认识不深,操作很不规范,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据笔者了解,旧建材之所以盛行农村,原因之一是管理不到位。目前,质监部门只负责对市场上流通的新建材的质量进行检测和检查,而对流通于农村建筑中的废旧建材,包括那些通过简易手段“加工”的手工作坊,还没有部门检测和监督。同时,城乡建设部门的检测机构在农村地区覆盖率极低,对旧建材在农村使用的监管显得力不从心。乡镇既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又无检测手段,无法对旧建材进行有效管理,旧建材在城市难以藏身,于是纷纷流入农村市场。原因之二则是农民群众对旧建材的性能缺乏基本的认知,部分农民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急于求成,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甚至是报废的旧建材。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崭新阶段,改善居住条件已成为农民的首要选择。在农村建房热持续升温的情况下,如不及时加强对旧建材的管理,将会成为安全隐患,造成重大损失。所以,笔者建议 相关部门加强旧建材市场的管理。

   一是要尽快出台相关立法,明确和规范各类废旧建材的循环利用,明确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职能监管机构,坚决堵住旧建材违法使用的漏洞。

    二是规范旧建材的市场流通行为,对可循环利用的旧建材实行强制检测制度,对不合格的旧建材发现一件销毁一件。

    三是及时以政策引导、价格引导和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组建废旧建材回购公司,对废旧建材实行可再生利用的加工处理,提高废旧建材的质量。同时,要教育引导农民选购合格建材,自觉抵制不合格旧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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