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刘文
目前,乡镇人大有人员、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设备、有各种制度,财政每年也预算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但不少乡镇人大一年到头却很少开展工作,除一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外,其他方面少有作为,致使这一权力机关形同虚设,给选民带来不好印象。
为啥会这样?关键是人大主席不积极,想法很多。一些人大主席认为自己年纪大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感觉;一部分人大主席从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位子上轮岗过来,认为是“退居二线”,有情绪,不服气,所以拿人大主席的职务不当回事,在其位而不愿谋其政;有的人大主席才40岁左右,正当年华,但由于对人大工作缺乏深刻认识,对人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对自己的职责不够明确,认为大小事项可由书记、乡镇长去领着干,由各站所室工作人员去具体做,自己可为可不为,歇着比累着好。
其实,法律规定乡镇人大有多项职权,乡镇人大有很多事可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人大代表对重要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做好对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要依法决定乡镇重大事项,把党的主张变成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行动,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把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要组织人大代表多进村入户搞调研,察民情、解民难、维民权……
所以,乡镇人大闲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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