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政策 >> 品牌 >> 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不容忽视 >> 阅读

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不容忽视

2013-07-23 23:32 作者:张裕新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分享到:

江苏启东市纪委 张裕新

    最近,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对几起骗取农村低保金案件进行查处。一类是一些农户在申报农村低保过程中,隐瞒其本人在外的劳务性收入,村镇干部在调查核实中工作失职,导致上级批准这些农户(大部分是关系户)每月享受低保待遇。另一类是村干部为农户代办低保手续,“一折通”取款卡却不交给农户,村干部从信用社取款后归个人使用。目前,有关农户的低保金已责令停发,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为减少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确保应保户能享受到党的温暖,针对骗取农村低保金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把那些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公道正直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干部队伍中来,真正发挥村级干部的作用,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决策上的不公正和不公开,减少群众因农村低保而上访。

    二、严格执行低保申报、调查、核实、审批制度,把好低保“入口关”。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好审批前家访、函调、邻里走访、家庭收入核实等工作,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各种记录要详细,有责任人签字。对符合条件的,经公示、群众评议和村委会讨论、乡镇人民政府集体评议审查后报民政局审批。

    三、着力增强低保待遇透明度。坚持低保对象按年申请、低保证年检、民主监督、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申请农村低保要坚持实名制,从制度上规避虚报瞒报现象。对低保对象要坚持审批前后二次公示,做到公示板(栏)位置明显,公示内容真实详细。

    四、实行县(市)、乡镇、村农村低保档案三级管理。其中对新审批的低保对象要及时建档,对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第一时间调整档案,对已经退出的低保对象,在档案中明确退出原因。

    五、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为杜绝骗保事件的发生,县(市)有关部门要对出具虚假证明、工作严重失职和贪污低保金的镇村干部作出严肃处理;对骗保的低保户,要及时追回骗取低保金。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