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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领导干部电话应避免“三大误区”

2013-12-29 08:34 作者:唐延枫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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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唐延枫

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有单位部门公布领导干部的电话,得到民间群众拍手称快。公布官员电话号码,不仅畅通了老百姓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也有利于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监督,促使下级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从而促进整个政府部门运作效率的提高。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一,部分电话是空号、停机、无法接通或者由工作人员代接,群众嘲笑为“作秀”;其二,有领导干部反映大多打电话的是推销人员,周末甚至大半夜还被骚扰,不胜其烦,偏偏迫于组织要求又不得不接听。

公开领导干部电话本是密切干群关系、加强社会监督的创新之举,可为什么到执行后问题层出不穷?笔者认为,部分单位在制定具体措施过程中出现了三大误区:

一是将政务公开与领导干部个人隐私公开划等号。目前,在很多地方的干部电话信息栏中,官员手机也成了公示的一项必然内容。正如央视《新闻1+1》曾经做出的报道,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们必须要理清干部私人电话是否应当公开。办公电话的公开是理所当然,但在涉及个人隐私时政务公开理应尊重官员个人意见。换言之,我们应该鼓励官员申报手机号码公开,但决不能作为一项工作任务来强行要求。

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规模与政务公开业绩划等号。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推行官员电话公开时,喜欢搞“一刀切”,在公开号码的“数字”上做文章,动辄成百上千。这看似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创举却存在诸多漏洞:市厅级“一把手”能有多少时间来亲自接听电话?再者,诸多推销电话、骚扰电话会给本应专注于决策的领导分去多少精力?如果群众一有事情就找“大领导”,那么下级机构岂不是形同虚设?相反,在最接“地气”的镇街机关内设部门,群众要办事却往往找不到渠道,在信息化时代,很多基层政府公布的办公电话却只是党政办公室电话,群众遇到政策性问题需要咨询具体科室却要大费周章拐上几道弯,这很令人费解。

三是将“5+2”“白+黑”模式与为人民服务划等号。领导干部应该在为人民服务上做出表率,奉献精神值得提倡,但单靠“命令”和“规定”来要求是不妥当的。从人性化的角度,领导干部也是劳动者,都享有休息的权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干部也不能“免俗”。既然是工作性质的电话公开,业余时间自然不应纳入勤政考核的范畴(紧急特殊事件除外);相反,考核的重点更应放在电话公开接受民意诉求的办理进度和结果上,机关部门可以实行“申报加分制度”(即群众打电话反应问题+1分,相关问题因受理者个人原因超过一定时限未办理-1分,在时限内予以解决的按照办理速度给予加权加分,不能解决的在时限内予以说明的不另加分),以此督促、鼓励领导干部真正将民生问题解决好、落实好,这才不会违背电话公开制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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