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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证,保障农民权益的又一进步

2013-12-24 16:40 作者:章中林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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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章中林

给农民的房屋办房产证这个工作在许多年前就被提起,也曾经引起了广泛地争论,如今终于变成了事实。这是国家对农民权益保护迈出的又一个积极的步伐,对于社会进步而言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村的经济改革对产权关系的完善在不断进行。从土改到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再到现在试点土地流转,每一次改变都是在完善农村经济产权关系。但是在这其中,农民个人的产权问题始终悬而未决。因为没有房产证,农民的财产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为社会矛盾埋下了伏笔。由于缺乏法定产权文书支撑,许多房产纠纷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面对非法强征强拆,更是没有了必要的产权保障。为了明确和保护农民个人的产权,房产证可以说是对财产的宣示和权属的界定。这样,农民在市场背景下,就有了一个平等的地位,自己的财产待价而沽,就是对自己财产权利最好的保护——即便是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也有权选择拒绝。

对于农民而言,房产权得到了确认,就意味着房屋可以自由流转,买卖、出让、抵押就不再受到其他的限制,有利于保护农民的权益。在没有房产证以前,农村的房屋转让是非常低廉的,因为被集体土地这个紧箍咒束缚着,流通也受到许多制约。有了房产证,买家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即便是城里人来买也可以自由买卖。有了这样的权利,房屋增值也就有了可能,流通也就更市场化了。

农民手中有了房产证,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的格局就有了发生改变的可能。原来的城乡一体化是单向的,只有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现在,农村手中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城市居民也可以选择进入乡村,到农村去创业。这样,有利于资本市场向农村转移,对于农村面貌的改变,这可以说是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的——农业之所以落后,其关键就在于它缺少改变所需要的资本。

农村房产证,保障农民权益又一进步,值得期待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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