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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县: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构筑生态“检察屏障”

2017-11-14 09:08 作者:刘德华 汪乾凯 邓媛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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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染的小井沟水体

“四川省荣县旱情加重,小井沟水库流域污染严重,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四川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引起荣县检察院的高度关注。荣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形式,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经过治理,小井沟水库流域的水已经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肆意排污“弄脏”饮用水

荣县地处川南腹地,常年干旱少雨。县城20余万居民日常饮水,仅靠库容6175万立方米的双溪水库支撑。几乎年年都有限水、断水情况发生,水荒现象极为突出。

2010年12月18日,在县域保华镇、岷江一级支流越溪河上游小井沟峡谷,由国家发改委投资40多亿元动工兴建设计库容1.7亿立方米的小井沟水利工程,拟计划每年为荣县、自贡市提供工业及生活用水9452万立方米,缓解水资源缺乏的困扰。

2016年11月,小井沟水库建成试运行,并开始少量向城镇试供水。然而,由于越溪河沿岸工业污染严重、生活污水肆意滥排,部分水域甚至达到劣V类水质。市、县人大代表多次组织视察,要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喝上放心水。

2017年1月,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来自荣县的四川省政协委员李蜀秀等人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小井沟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切实保障荣县乃至自贡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联动打击见成效

2017年2月,荣县检察院成立由多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在副检察长谢德华带领下,多次深入小井沟水库沿线乡镇、县环保局等地走访调研,了解水体污染现状及成因,并撰写了《荣县地区水资源保护预防调查报告》,为水资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年3月,荣县检察院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等10余家单位会签了《荣县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方案》,对违法向水体排放酸碱、剧毒或超标废弃污水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荣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卫东亲自带队深入环保、水务、规建等行政执法部门调研,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环保执法信息400余条,查阅重点案件卷宗30余卷。对涉嫌一般违法的企业,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加大对案件移送监督力度。

截至目前,该县已经关停违法企业2家,整改污水处理厂8个,迁建垃圾填埋场4个,改建农村养殖场31个。据荣县环保局实时监测,相关指标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提起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检察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补救、补偿、修复被污染破坏的水资源等根本性问题往往被忽略。水资源被污染破坏后,其恢复费用主要是地方政府买单,而政府这方面的资金非常有限。

2017年7月,检察机关全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荣县检察院发现,位于小井沟水库支流越溪河段的长山垃圾填埋场存在出水口水质不达标,严重影响库区水质安全的情况。

为根本解决影响库区水质安全这一顽疾,该院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该案立案以后,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围绕相关行政机关职责,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造成公益损害等关键环节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方法和步骤。目前,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荣县检察院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有效呵护了绿水青山。”今年9月,荣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荣县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时,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小井沟水库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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