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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亩农用地变身“私家领地”

2014-08-07 21:29 作者:朱翃 吴振东 来源:新华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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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毁田,27幢豪华庄园深藏密林涉嫌违建”,近日上海市民的一则举报,让生态岛崇明陷入舆论漩涡。崇明县政府新闻办5日作出回应:“豪华别墅确属非法用地,应予依法拆除,目前正在走程序,3个月左右肯定拆完。”

一纸“林地认养协议”,竟能让1200亩林地轻巧变身“私家领地”?农家乐项目如何演变成别墅式地产开发?早就被定性为“非法占地”为何历经3年难以拆尽?涉事公司和镇政府是否涉及隐瞒土地状况,造成业主巨额损失?针对公众疑虑,记者实地展开调查。

已确认为农用地 政府却租他人建豪华别墅

记者在实地看到,崇明新河镇宽约5米的新光村路两旁是成片的浓密树林,林子深处约百米是整排的木屋小楼。小楼大多为3层木屋,还带有户外平台及小花园。

上海蕃茄农庄有限公司一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庄”的搭建或许有不合法的地方,但公司并不存在过错,因为“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建立在合同上的”。

黄某所说的合同全名为《新河镇新光村林地认养协议》。协议的甲方为崇明县新河镇林业所,乙方为上海蕃茄农庄有限公司,见证方为新河镇人民政府。根据合同,2009年和2010年,蕃茄农庄两次认养新河镇林业所提供的共约1200亩林地。

蕃茄农庄“认养”后,再将上述林地划分了87片,向外招商分租,协助租客搭建“林庄”。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建筑物所在的沿河土地,国土部门在2006年就认定为农用地。“林业所于2009年将土地租给他人‘认养’,并允许在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知是真不知道土地性质还是打算蒙混过关。”

对于政府是否知道订立合约时就涉及非法用地的问题,2011年才走马上任的新河镇现任镇长季生全表示,当时的情况他确实不清楚。

两次查处禁而不绝 违建越拆越多

记者了解到,2010年9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一次航拍中发现了这一违规用地的情况,调查确认后于2011年9月对蕃茄农庄进行了处罚,除要求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外,还需在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罚款8.31万元。

“当时已经建成了18幢房屋,还有4幢在建的房屋被叫停了。”蕃茄农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2年4月,业主们向镇政府要求复工,完成房屋建造。在镇政府没有明确表态的情况下,不少业主就悄悄复建了。”

2012年10月,国土部门再度在航拍中发现了这一非法占地情况,并再度开出罚单,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处置。“镇政府对4户被航拍到的建筑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另外7名有同样问题的业主将违建拆除。”知情人士说,“去年4月,镇政府派人将7户业主的12幢房屋进行了拆除。”

然而直到记者调查时,2010年就被认定为非法占地的违建,如今不但“屹立不倒”,反而数量增至27幢。

季生全表示:“当时在发展农家旅游的大背景下,镇政府在不完全清楚地块性质的情况下与蕃茄公司开展项目,在此过程中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审查,的确存在失误之处。”

违法占地业主不知情损失谁来承担?

“我们业主事先并不知情,等我们房子建好、设备装好、绿化做好,却以违法占地的理由将我们的房屋夷为平地,我们的巨大损失如何弥补?”业主张力刚(化名)说。他告诉记者,包括进场费、租金、管理费及基建、绿化等共花费约5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20多名户主每户的投资费用少则三四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当业主们得知镇政府已明确认定自己的建筑非法占有土地时,他们最关心的是,一旦房屋被拆除,他们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蕃茄农庄负责人夏女士表示,“林庄”搭建的确没有经过审批或备案,但其解释称,她本人是刚刚接手公司,之前运作该项目的公司负责人肖小海已于去年辞职离开。记者致电肖小海,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一名公司员工透露,肖某运作该项目时通过“进场费”、租金等收入逾2000万元。

季生全表示,对于损失问题,由于镇政府和林业所是与蕃茄农庄达成协议,并未与业主发生直接关联。因此业主可以向蕃茄农庄主张权利。“至于我们和蕃茄农庄之间的问题,我们也会走司法途径解决。”(记者 朱翃、吴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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