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时政 >>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访谈 >> 发了“护身符”,证人敢出庭 >> 阅读

发了“护身符”,证人敢出庭

2018-01-31 14:22 作者:陈晓波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昝祯媛
分享到:

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浙江温州法院以警察出庭作证为支点,撬动越来越多的证人出庭作证,倒逼执法、司法规范化,为杜绝冤假错案筑起更严密的防范网。

会一会这“拦路虎”

“以前证人证言大都以书面证词出现在法庭上。如果证人到庭,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交叉询问,能更好地发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客观性。”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有为说,2014年,温州法院全年仅有2起案件中的2名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难,是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拦路虎”。陈有为认为,证人不出庭,一是不想出庭,碍于面子,没有意识到这是公民义务;二是不敢出庭,怕事后遭到打击报复;三是不愿出庭,怕耽误时间、工作,没有补贴。

2014年11月底开始,温州中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开展“庭审中心与证人出庭”改革,并于此后将证人出庭情况纳入全市法院工作考核。同时,温州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支持,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人民警察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等多个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证人出庭。

2015年至2017年,温州全市法院共在1229件刑事案件中通知2249人出庭,实际有886件案件1434人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率为63.7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警察带头,是温州法院破解“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重要抓手,起到积极示范作用。温州中院积极推动温州市委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项目,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及其所在部门进行考核监督。

民警陈晓庆是温州第一个因取证合法性而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回想当时场景,陈晓庆说:“一开始有抵触心理。以前都是警察讯问犯罪嫌疑人,现在到法庭上,警察要接受公诉人、辩护人询问,还要接受被告人的询问。但经过出庭作证,排除了刑讯逼供的可能。”

证人出庭作证等改革措施的应用,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的发生。2015年以来,温州全市法院共对1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91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证人出庭作证形成了倒逼机制,有助于提升刑事执法的规范化和司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有利于案件质量的提升。”温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任国权说,3年来,温州两级法院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逐年下降,司法更公开、透明。

为证人发“护身符”

“不敢出庭”是影响证人出庭的重要原因。温州法院在落实证人出庭补贴保障的同时,还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规定,对因出庭作证而面临危险的证人予以保护。

18岁的安徽姑娘小美(化名)在温州市瓯海区务工。2016年9月21日晚,男子王某、熊某与小美强行发生性关系。瓯海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熊某有轮奸行为。由于案发经过只有3人知情,而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庭前翻供,不承认性侵。作为受害人的小美,同时也是目击整个过程的证人,必须出庭作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美向经办法官潘小华反映,王某母亲及王某女友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骚扰自己,要求她改变证言,称自己是自愿的,甚至去工作单位找她,还有言语威胁。

潘小华找到王某母亲及王某女友谈话,确认有骚扰行为。2017年6月,瓯海法院向两人发出了证人保护禁止令。禁止令详细列明了被禁止人身份信息,明确其禁止接触证人,时间期限为6个月。一旦违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除了发放“护身符”,温州法院还探索采用庭前法庭预先核实身份、庭审远程视频作证、使用隔离装置遮蔽容貌以及在判决书中不披露真实身份等措施,全力打消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2017年,全市法院共有18名证人通过隐蔽作证设备出庭作证。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