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时政 >> 时政聚焦 >> 对商户吃拿卡要 成都一市场监管 >> 阅读

对商户吃拿卡要 成都一市场监管所长被撤职

2017-06-08 09:31 作者:韩利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郑雪婧
分享到:

对辖区内商户吃拿卡要、违规套取财政资金

青羊文家市场监管所所长 被行政撤职、行政降级

今年1月初,青羊区纪委接到了一起举报。举报的内容是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文家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辖区内管理的商户吃拿卡要等问题。

这是一起涉及“微腐败”的典型举报。举报是否属实?李某到底做了什么?青羊区委、区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

利用权力免罚单 从此修车不给钱

这事儿还要从去年7月说起。

李某在辖区内对一修车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修车厂的助力油存在问题。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到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如果没有中文标识标志将会被处罚。

“他查到一桶助力油是英文标志”,中间人老刘回忆,李某当时说要对修车厂老板王某罚款2万元到5万元,无奈之下王某四处找关系来处理此事。

最终,在老刘的周旋之下,修车厂老板免于处罚。为了感谢李某,王某答应李某以免费修车作为回报。

可让王某没想到的是,虽然躲过了问题助力油带来的处罚,可李某拖欠的修车费却越来越高,这让王某有点受不了了。

“李某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利用所长的权力通过中间人私下处理,自己从中捞得好处。”青羊区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李某到辖区内多家修车店都是修车少给或不给钱,还变相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就连猪肉都要收,“到了去年11月已累计欠下了王某维修费1.8万余元。”

“买少报多”做假账

套取财政资金7万余元

在对李某调查的过程中,还发现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项目的方式违规套取财政资金。

“经过排查,发现监管所内勤李芳(化名)也在李某的违纪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青羊区纪委工作人员在重点对李芳进行反复谈话后了解到,李某作为所长经常安排她在报账中做手脚,虚列一些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项,从区市场监管局套取资金出来,供李某个人安排及使用。

“现在管得严,有些费用没有办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报账,所以在文家市场监管所的伙食费上做了文章。”李芳介绍,他们以“买少报多”的形式,在某超市开具了很多虚假发票,多次在区市场监管局报假账。

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李某任职期间由本人或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7.1万余元,实际支出4万余元,交由李芳保管2.6万余元,李某个人保管5000余元,最终这5000余元现金被李某私自使用。

“我曾经最痛恨吃拿卡要”

修车不给修理费、通过虚列项目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这仅仅是李某“微腐败”过程中的两个典型案例。

他参加工作至今已有23个年头,从普通工人一步步做到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再到市场监管所所长。曾经的李某也是一个工作敬业、遵章守法的干部,但在当上所长后,思想上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我曾经最痛恨那种只拿钱不做事的领导,痛恨那种吃拿卡要的领导,痛恨说那种一套做一套的领导。”可是李某在当上所长之后,居然也成了当初自己最痛恨的那种人。

“个人比较强势,独断专行,对于个人利益看得比较重。”这是李某给同事留下的印象。就在他事发前,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还曾对他进行过提醒谈话,但李某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李某虽然不是党员,却身兼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职责,可以说是官小权大。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原本该服务于群众的基层干部,一方面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相吃拿卡要。他的所作所为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违反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廉政纪律、财经纪律。经青羊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的处分。同时,青羊区纪委对李某的主管领导、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进行了问责处理。

相关链接

非法占用土地 老党员被党内警告

“通过组织与我的谈话,我认识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此我向组织作深刻检讨,自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这是樊某检讨书的一部分。这名有着近30年党龄的老党员为什么会作出这样一份检讨呢?

事情还得从一条党员违纪线索说起。今年5月初,崇州市街子镇纪委收到镇国土所反映的一条线索,“通过卫星图片显示,古寺村一名老党员所修建的房屋涉嫌占用基本农田,超占面积为1.18亩。”

经过初步调查显示,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的建筑物位于街子镇古寺村3组,这正好是62岁的老党员樊某刚刚修建落成的农家院落。经过调查,办案人员掌握了樊某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自行修建农家院落时,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1.18亩的情况。

樊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鉴于樊某的违纪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樊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占用土地的行为,已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