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时政 >> 时政聚焦 >> 住房保障局长的“奇葩”敛财经 >> 阅读

住房保障局长的“奇葩”敛财经

2017-02-17 09:23 作者:甘艳 傅丹成 肖上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郑雪婧
分享到:

既想拿钱又想掩人耳目,他将不法商人送来的“感谢费”转手捐给家乡搞建设,让其父以“争资奖励”名义从中抽取高额“奖励”,试图名利双收。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原局长汤小辉最终人财两空,深陷囹圄。

“平时工作中我只注重领导的评价,注重平衡周旋各种人际关系,却忽略了筑牢自己思想上的拒腐防线。”这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原局长汤小辉迟来的忏悔。日前他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被开除党籍;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非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汤小辉在长沙市雨花区工作三十余年,有近二十年身居单位要职,历任雨花区城建投资公司、雨花区交通局、雨花区房产局、雨花区住保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手握大量工程的时任雨花区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汤小辉成为被人“围猎”和腐蚀的对象,有些不法商人想尽办法往汤小辉那里送“感谢费”、寻求关照。面对金钱的诱惑,汤小辉内心十分纠结:想收,但知道于纪于法不容;不收,又觉得心有不甘,心中贪念蠢蠢欲动。最终,他挖空心思想出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妙招,将“感谢费”赞助家乡建设,然后再从中抽取所谓的奖励资金,在他的如意算盘里,年迈的父亲成了他借机敛财的工具。

2011年1月底,挂靠在该区房产局下的兴雨拆迁公司负责人为感谢关照送给汤小辉现金10万元,汤小辉收受后把这笔钱捐赠给了宁乡县东湖塘镇泉山村,汤小辉的父亲为此获得5万元“争资奖励”。

2011年下半年,汤小辉违反规定擅自做主,将本属于雨花区房产局完成拆迁工作的收益100万余元完全划归兴雨公司,该公司为表示感谢,将其中的60万元转到他指定的账户。这次,汤小辉又故伎重演,将这笔钱转给了泉山村,汤小辉的父亲再次获得了“争资奖励”26万元,泉山村4名村委会委员各分得1万元(已受党纪政纪处分)。

一方面为家乡建设做了“贡献”,风光有面子,另一方面掩人耳目、心安理得地把钱收入囊中,汤小辉为自己这一“双赢”创举而沾沾自喜。据查,2010年、2011年,汤小辉以为家乡争取“公路建设扶贫款”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为由,共计收受利害关系人所送80万元,其父亲以“争资奖励”名义从中提取39万元。

此外,汤小辉还打起了高利转贷的主意,他先后通过银行贷款170万元,再以月利率1.5%转借给他人,共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审计部门对汤小辉开展离任审计时,兴雨公司的不正常支出金额引起有关部门关注。雨花区纪委顺藤摸瓜、抽丝剥茧,一步步揭开了其违纪事实真相。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