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时政 >> 时政聚焦 >> 广东中山: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 >> 阅读

广东中山: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不太自由”

2016-08-24 13:58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原碧霞
分享到:

“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处罚”,广东省中山市自2007年起开始探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于2014年探索创新“电子法官”参与行政执法,减少人为干预,将“关系案”“人情案”拒之门外。自戴紧箍的行政执法改革,对解决判罚不当、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效果。

从“我说了算”变成“标准说了算”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当的行政处罚的权力,有一定的主观性。

“可有人打起了这个‘主观性’的主意,利用自由裁量权进行公权力寻租。”中山市法制局副局长彭振羽说,“为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我们要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中山市自2007年起探索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将3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600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7800多项裁量标准。历经近7年的完善建设,“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于2014年7月正式上线,“判案标尺”+“电子法官”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实现了对自由裁量权从“我说了算”变成“标准说了算”的规范。

“改革降低了执法处罚决定的风险。”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常务副局长宫培光对此深有体会地说,例如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判罚标准应如何定夺,这都需要一个规范指引。

用“电子法官”实现公平

据介绍,“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其实是一个执法运算器,只要输入执法行为,系统就会自动核算出相应的处罚结果。

“有‘电子法官’的‘法眼’在,减少了外界对办案的干扰。”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胡海洋说,“以往涉案者找关系,干涉处罚结果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今系统会让违法行为自动匹配处罚结果,执法人员擅自改动都会被监察发现。”

改革充分体现了百姓参与。中山将执法系统分别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中山市数字城管(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中山市“政务云”系统对接,群众通过该系统可实时查询对自己行政处罚的案件进度、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依据、处罚结果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该系统还设有举报和反馈功能,让执法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将在中山市法制局和市监察局总后台显示,当出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数额较大的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时,系统会自动提醒,法制部门则会对该行政处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重点监督。

一旦出现违规操作,系统会出示红色预警。若出现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变更案由、撤销立案、变更或不执行处罚标准、群众投诉等10余种执法异常情况,系统将会自动提醒,法制局和监察局将介入调查处理。

制度+技术推动提质增效

胡海洋表示,在这套制度体系运行前,对执法案件的监督多靠组织人力对案卷进行评查,不仅效率低,而且如果发现错判,即便事后弥补,也很难避免对当事人的伤害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如今,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标准化、自由裁量量化档次标准化、行政处罚文书标准化、行政处罚流程标准化……在信息化技术的广泛运用下,这些标准化运行让行政执法前因后果清晰明确,让人看得明白、心里服气。

刘某曾因张贴小广告被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100元。他告诉记者,一开始自己觉得罚款过高,后来看到裁量权标准上写着:“违规张贴5处以下,第一次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30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后每发现一次均处以500元罚款”,自己也就服气了。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系统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使得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明晰,执法人员不必再为实施行政处罚反复研究讨论,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彭振羽说,中山市法制局近3年来抽查评查的300多份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为100%,近2年受理的1000多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对因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违反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而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大大减少,近年来没有出现因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明显不合理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半月谈记者 黄浩苑)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