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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探路“环境一条龙服务”

2013-06-03 07:54 作者:阳建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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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江西省新余市“合同环境服务”试点方案获国家环保部批准,新余成为我国第一个“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城市。而为其提供服务的,是湖南省长沙市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

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说,“合同环境服务”就是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规划、建设、治理等一条龙的环境服务,“通过专业机构,集成化地治理环境问题,力争用最少的钱、最短的时间、最好的技术,达到预期的效果”。

新余试点

2012年3月,永清环保与新余市政府签订《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为新余市提供包括环保治理总体规划制订,环境顾问咨询,水、气、固废、噪声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服务产业平台建设等内容的综合服务。

永清环保江西公司总经理刘凯进告诉记者,自协议签订后,永清环保花费了三四个月的时间,对新余市整体环境状况进行了摸底调研,随后做出了新余市环境治理的专项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包括生活垃圾回收清运及发电、袁河工业平台和仙女湖共建污水处理厂、新钢公司烧结脱硫、重金属治理及生态修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及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七大重点项目。

目前,七大项目都在按计划逐步实施。永清环保已经与新余市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全部由永清环保承担,预计2014年年底建成后可形成500吨/日的垃圾处理能力。而永清环保也将按照垃圾处理量的多少获取收益。

此外,2012年永清环保还投资1.17亿元建设了新余钢铁烧结余热发电厂,将新钢的余热收集起来,通过余热产生蒸汽驱动汽轮机组发电和供热,从而实现废物再利用,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永清环保新钢余热发电厂厂长胡祖汉说,整套余热收集及发电系统一年发电1.158亿千瓦时,以每千瓦时0.4969元并网出售。永清环保和新钢公司分别按照80%和20%的比例分成,使用8年后归新钢所有。

刘正军表示,作为上市企业,永清环保探索“合同环境服务”模式有两个目的,一是希望为改善我国环境作贡献,二是通过这一模式壮大企业、获取收益。“当然,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我想大概3年之后,不管是环境治理还是经济效益都能见到比较明显的成效。”

多重优势

新余市环保局副局长黎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环境服务”作为一种环境治理新模式,对政府而言就是花钱买服务,把分散的污染责任集中起来,让有限的环保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其实我国正式提出“合同环境服务”的概念,不过一年多时间。去年3月,国家《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以“十二五”重点保护湖泊河流、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区域为重点,选择20个综合环境服务的领先企业,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创新。

“合同环境服务”具体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污染企业通过协议,将节省的减排费用、治污费用等与提供服务的企业共享;二是政府采购由环境服务商所提供的环境服务。“相较于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合同环境服务’具有多重优势。”刘正军说。

首先,传统环境治理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或排污企业自筹,很多地方往往因为资金有限影响了治污效果;而“合同环境服务”则由服务商负责前期投入,它可以通过市场的多元化渠道筹资。

其次,环境服务商提供集规划、设计、研发、设备制造、施工、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统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集约化的服务可以降低成本。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合同环境服务”提供商更加专业,而且它会明确承诺治污的效果,并根据效果计费,有利于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新模式只看治理效果,前期投入归服务商负责,先治理后付费。”黎群说,目前我们和服务商都还处在探索阶段,比如合作方式、付费方式、招标方式等都需要双方的商讨和磨合。但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我们现在更着重监督和管理。

难题待解

不过“合同环境服务”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推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阻力和不确定性。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而环境服务业占环保产业的比重只在15%左右,环保企业大多只向市场提供设备、工程等基础服务。2008年以来,综合环境服务业才开始在我国发展,许多做法都还处于摸索之中。

由于“合同环境服务”才刚刚起步,尚没有形成标准,也无经验可以借鉴,导致地方政府难以选择服务提供商,也难以确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另外,“合同环境服务”的部分运行规则还与有关政策相抵触。比如,“合同环境服务”要求所有环境治理业务归一家专业机构集中进行,而按现行政策,涉及环保的合同都需要进行招标,这就在操作上带来了冲突和不便。

而最为核心的问题是,传统的环境治理理念一时难以改变,社会对“合同环境服务”了解不多。黎群表示,目前企业还是习惯于自己治理污染,政府对环境治理的管理依然大包大揽,整个社会对“合同环境服务”的认识还不够。

“尽管如此,我对这项工作非常有信心,因为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环境治理的规律使然。”黎群说,这一模式还能够刺激整个环保产业的转型和拓展,延伸环保产业的链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刘正军也认为,产业链的延伸和整合,将为客户创造更高的服务附加值和技术附加值,在同样条件下客户可以节约成本,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而也提高了服务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

“我对‘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前景非常看好。”刘正军说,也希望政府能给予这一行业更多关注和支持,破除其发展中的障碍,使之能在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记者 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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