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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究竟谁之过

2010-06-07 08: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13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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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灾难,其恶果难以估量。美国媒体及国会调查人员现阶段获取的相关证据已表明,这场史无前例的灾难存在事前疏于监管、事后应对乏力、隐瞒真相等人为因素。

舆论认为,在这起世界罕见的漏油事件中,从美国政府到英国石油公司都有自己难以推卸的责任。

漏油事件发生后,美国矿管局局长伊丽莎白•伯恩鲍姆、近海能源和矿产管理项目副主任克里斯•厄于内斯在外界压力下先后离职。但这两个替罪羊的离去无法解决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美国政府在这一严重环境灾难面前应对乏力,足以为各国当政者戒。

重大灾难来临时,政府是责无旁贷的第一责任人。但由于此前从未发生如此可怕的灾难,奥巴马政府起初对困难估计不足,未能在最初阶段给予漏油事件足够的重视。随着事态发展,奥巴马政府却发现,自身缺乏处理事件的能力。这也是其广受诟病之处。

由于未能未雨绸缪,美国政府对漏油事件的关键问题———封堵油井一筹莫展,被迫依赖英国石油公司及私有石油部门。因此,在许多问题上掌握决策权的是英国石油公司而不是美国联邦政府。

此次事件的另一个教训是在海洋开发上应防止重开发、轻保护的做法。相对陆地而言,海洋生态系统更为脆弱,一个环节的破坏就可能导致整个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进而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美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也有不容回避的责任。

漏油事件的发生也与美国的海洋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有关。在联邦层面,除矿管局外,国土安全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环境保护署以及海岸警卫队等部门均具有海洋管理职能。“多龙治海”反而治不好海。

事件发生以来,美国近海石油开采监管机构———内政部矿产资源管理局饱受批评。职能上的冲突以及与石油公司过从甚密不可避免地干扰了其对石油开采的监管。

矿管局一方面负责审查监督近海油气勘探和开采的安全,另一方面又要鼓励油气公司多生产,以便联邦政府收取更多的份额油。

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石油公司今年3月曾通知矿管局,墨西哥湾的钻井平台遭遇气体突然泄漏、管道坠入油井等麻烦,他们正在失去“对油井的控制”。该公司要求矿管局允许他们推迟执行涉及防喷器的检测。

在漏油事件的发生和持续恶化过程中,英国石油公司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美国媒体抨击这家公司:眼中只有利益,诚信与风险皆抛在脑后。

《纽约时报》援引英国石油公司内部文件报道说,该公司管理层在选择“深水地平线”油井套管时在两款产品中选定了风险较高的一款。2009年6月22日,多名工程师向管理层提交内部报告,认为这款金属套管可能在高压下“崩溃”,但公司仍一意孤行。

来自佛罗里达州的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比尔•内尔松认为,英国石油公司拖延公布各种数据,原因是根据联邦法律,美国政府可以对其处以每桶漏油1000美元到4300美元的罚款,英国石油公司因此有意对每天的漏油量作最低估计。

此次事件为心存侥幸者上了生动的一课。英国石油公司为追求利润而忽视甚至无视风险,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目前,英国石油公司已经为漏油事件支出了近10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该公司今后用于清洁油污以及应付索赔的费用支出在30亿美元至250亿美元之间。漏油事件发生以来,该公司股价已下跌1/3,市值蒸发近700亿美元,公司信用评级也被调低。

此次事件对其他国家也是一个重要警示:开发海上油田应“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在一些风险较大的行业,把控制风险时刻放在第一位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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