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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抢生源,不能剥夺学生选择权

2016-09-26 14:56 作者:熊丙奇 来源:新京报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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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高校直面地缘因素对研究生招生影响,应该在尊重、扩大学生选择权的基础上,提升办学竞争力。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兰州大学多位申请该校推免名额的学生表示,在今年教育部分配的900个推免名额中,学校以“创新人才项目”“院士等优秀导师人才培养”“推免辅导员”名义,占用上百个普通推免名额,变相要求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从2015开始,我国教育部规定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高校不得再设置留校限额。这一规定,扩大了推免资格学生的选择权,有利于推免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但这也对一些中西部高校的推免生招生造成冲击:以前学校可以利用推免政策,“留住”本校优秀学生,而现在,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能去申请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高校攻读研究生了。

兰州大学的“创新人才项目”等,可以说是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出的努力。如果这些项目有创新的“干货”,能够在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再由学生自愿选择,那就体现了项目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但现在的操作方式却把申请推免与项目挂钩,变为了“创新人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院士等优秀导师人才培养项目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获得推免资格,就只能推荐进入本校的这些项目。

这就让人怀疑,这些项目,真是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推进的吗?用限制学生选择的方式,可以“确保”这些项目的人数,甚至可以展现学校的办学政绩,但这是经不起考验的办学政绩。反过来,也会掩盖学校办学存在的危机,甚至加重危机。学校把精力用到如何限制学生选择权上,而不是用到真正办好学、提高办学质量上,这是方向性错误。

在尊重所有推免生的选择权的基础上,学校抛弃计划思维,想办法提高对学生的吸引力,才是正道。对于中西部高校来说,可行的办法并不少,比如,学校可打造本校的研究生培养特色,并让学生了解这一特色;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增加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奖学金和助学金提高本校的吸引力。质言之,我国中西部高校直面地缘因素对研究生招生的影响,不应再用“土规定”剥夺或者限制学生的选择权,而应该在尊重、扩大学生选择权的基础上,通过增强本校办学的实力,来吸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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