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今日谈 >> 是否分红看良心?股权扶贫难在哪 >> 阅读

是否分红看良心?股权扶贫难在哪

2016-08-26 08:59 作者:范世辉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原碧霞
分享到:

当前,股权扶贫模式在全国很多省份被大力推广。在这一模式下,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被打捆入股龙头企业,贫困户定期按股分红。这本是一种很好的扶贫模式,但记者最近在河北一些地方调研发现,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龙头企业的盈利状况又不透明,股权分红有止于“良心买卖”的风险。

河北省平泉县,一位农民在经果林扶贫基地整理果树 陈琦嘉摄

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

记者在一些贫困县走访了解到,除了土地承包权折价入股等方式外,不少地方政府还探索变扶贫资金到户为资本到户、权益到户,把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打捆入股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代管”扶贫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让贫困户从中受益。虽然各地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根据分红约定,大致可分为“有保底分红”和“无保底分红”两种。

巨鹿县、威县等县市的一些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约定,龙头企业每年按不低于贫困户入股扶贫资金10%的比例给贫困户分红。鸡泽县的各种股份合作形式则普遍约定,给贫困户的分红不低于银行存款利息。

在鸡泽县鸡泽镇魏青村,记者看到,一份贫困户入股分红协议书相关条款是这样写的:乙方(贫困户)以2015年扶贫资金5353元入股甲方(鸡泽县万亩红辣椒专业合作社),获得股份合作制股权,年底甲方按不低于年银行存款利息支付乙方红利,并根据年度经营效益确定分红。

而在阜平县等县市,不少股份合作形式并未对分红作“保底”约定。阜平县盘龙台村村民告诉记者,当地6个行政村的几百个贫困户分别以6000元的扶贫资金入股一家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但入股后只拿到了一个股权证,没有关于分红的协议。

是否分红要看良心如何

不少基层扶贫干部认为,许多贫困户致富能力差,在这种情况下,推行股份合作制扶贫,让龙头企业来托管扶贫资金创造效益是值得探索的路子。但不少贫困户并不愿意将扶贫资金入股到企业“做股东”。

记者调研多家龙头企业和贫困户发现,贫困户入股什么企业一般都是政府“引导”,没有其他选择,如果不同意入股“规定的企业”,贫困户自己也拿不到这笔扶贫资金。所以,很多贫困户都是怀着“做股东总比啥都没有强”的心态,他们中的不少人对龙头企业一无所知,对分红也没抱太大希望。

“没有保底分红,也没有监督,说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社盈利了就给我们分红,可合作社盈利不盈利我们怎么知道?有良心的,可能给我们发点钱,没良心的,借口经营不好不发,我们也无可奈何。”阜平县一名将扶贫资金入股到合作社的村民说。

即便是有保底分红的股份合作形式,扶贫资金仍旧存在“打水漂”的风险。记者采访获悉,按照规定,扶贫资金入股的企业一般是涉农企业,具有高风险、收益不稳定等特点。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倒闭,不但难以分红,贫困户参股的本金都有可能有去无回。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浩、鸡泽县主管扶贫的副县长李荣斋等人对保底分红的做法也有异议。他们认为,入股分红协议书中有关保底分红的约定不合法,一旦发生争议,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完善贫困户受益保障机制

一些基层扶贫干部反映,他们对选择龙头企业非常挠头,选出一个可以给贫困户带来稳定收益的龙头企业,其难度不亚于自己去经营一个企业。另外,对所选龙头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确保贫困户受益,也是很大的难题。

他们介绍,股份合作制企业都有常设的监事会实行监督,然而,在股份合作制扶贫中,“贫困户”作为股东无法了解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扶贫部门等也无法实施有效监管。“扶贫办人手一般不多,应对日常工作都很紧张,根本无暇顾及对龙头企业的监管。”一位县扶贫办主任说。

鸡泽县鸡泽镇魏青村支部书记魏新连等基层干部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针对龙头企业的监管机制。他们说,可以集纳县扶贫办相关人员及乡、村两级会计人员,也可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以各种借口不分红、少分红。

还有基层干部建议引入保险公司,保障贫困户收益。威县扶贫办主任刘宝华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和保险公司商讨开展合作,龙头企业拿出扶贫资金的3%入保,一旦企业经营不善甚至破产,由保险公司来“兜底”。(半月谈记者 范世辉)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