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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引领新型城镇化

2013-10-25 14:07 作者:高远至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tia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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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高远至

尽管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尚未出台,但依托城市群推进城镇化已成共识。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表示,未来城镇化发展中,城市群将是重要载体、主体形态。

我国“十二五”规划已提出,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要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

可以说,城市群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战略依托,而这也与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相契合。

“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进城,只有城市群能容纳数量如此庞大的人口。”肖金成说,大城市有集聚力,但没有承载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承载力,但集聚力不足,而城市群则可以在集聚力和承载力之间取得很好的平衡。

目前,我国不少大城市已处于超载状态,“城市病”严重,而人口还在不断涌入;许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发展缓慢,甚至出现萎缩,对农民工失去吸引力。面对这一现状和“人的城镇化”的巨大压力,城市群的发展被寄予厚望。

“在城市群中,由于交通条件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区位劣势会弱化,成本优势会强化,大城市的许多配套产业可以在这里得到很好的发展。”肖金成说,长三角、珠三角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得好,就与这两个区域城市群壮大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应孤立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而是要在城镇集群中协调大中小城市发展,使各类城市间形成一种有机联系,各自承担一定的功能,这样就既可以减轻大城市的压力,又可以带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

同时胡存智还认为,城市群的发展可以避免城市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格局,提高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水平。

尽管城市群有上述种种好处,政府对其发展也十分重视,但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人为规划出一个城市群。

所谓城市群,是指在一个特定地域内,分布有若干规模不等、类型各异的城市,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逐渐发展成为功能互补的具有一体化趋势的城市综合体。

肖金成说,成为城市群,至少需具备3个条件。一是要有大城市,没有大城市,都是中小城市,各自的辐射半径很小,城市和城市间的联系就没有那么强;二是要有相当数量、不同规模的城市;三是城市之间的联系要十分密切,功能能够互补。

“不是随便把几个城市搁在一起,就能叫做城市群。”肖金成说,当然也并不是说,不叫城市群就不能协同发展,这是两码事。

目前比较有共识的是,我国已形成了10大城市群,分别是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

“除此之外,还有6个正在形成中的城市群,分别是湘东、江淮、北部湾、吉林中部、黑龙江西南部和新疆天山北坡城市群。”肖金成说,这些区域的中心城市,像长沙、合肥、长春、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近年来发展非常快,随着它们辐射半径的扩大,和周边城市联系的增强,城市群也会随之形成。

不过具体的城市群,或者至少这些城市群具体包括哪些城市,将很可能不会出现在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之中。一些专家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各地激烈竞争,不管是否符合条件都拼命想挤进城市群中,使城市群失去其本来的意义。

相较于孰进孰出城市群的问题,专家们更关心如何破除城市群发展的障碍,使其获得更大的自发生长的动力。
“首要的是破除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肖金成说,城市群往往跨行政区,有的跨地市级行政区,有的跨省级行政区,如果各地都关起门来各搞各的,没有协调与合作,形不成分工和功能互补的格局,那城市群就无从谈起。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易鹏也指出,行政干预很可能成为城市群发展的一个阻力。我们应该明确,城市群的发展更多的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只有尊重市场的力量,城市群才能做大做强。(写于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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