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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犬 文明守规很重要

2017-08-16 09:02 作者: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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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由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深得人类信赖和喜爱。把人的权利放在犬的议题中,你有爱犬、养犬的自由,别人也有不受犬类困扰的权利。当你的自由侵害社会公共资源或他人权益时,就要注意权利的边界,否则就会受到法规的惩戒。1997年,广州就开始实施《广州养犬管理规定》,对养犬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譬如,划定了广州养犬的主要限养区,在限养区里养犬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才能饲养。自2009年以来,全市共行政处罚违规养犬行为238起,警告教育5万余人次,没收危险犬和其他犬只1665只。

应该说,经过20年的规范,多数养犬人都已养成依规养犬、文明养犬的习惯,但也有个别养犬人并没有那么自觉。据市民投诉的大数据显示,“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犬扰民”是排名前三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其中扰民者,以“不牵犬绳”为甚。市民对死亡率接近100%的狂犬病闻之色变,而一些遛狗者却处之泰然,并不顾及他人感受。当你出于好心提醒遛犬不拴绳的人,他会很淡定地告诉你“我家狗不咬人”。如果说“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只是文明问题,事关城市环境,而“遛犬不牵绳”直接对他人安全构成威胁,就不仅仅是不文明了。

其实,许多国家对城市养犬行为都进行非常严格的管理。如美国《恶犬法案》规定,狗主人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狗系上约束皮带和戴防止咬人的嘴套,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能散养。新加坡规定,A类犬(大型犬)的豢养者必须投保10万新元的第三方责任险,还必须提供5000新元的保证金;一旦出现犬只没有系皮带或戴嘴套出现在公共场合,保证金就会被没收。

相比较而言,“条例”规定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要求养犬人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遵守“用犬绳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犬牌”“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等一些规定,也就是一些基本规范,不算特别苛刻,遵守起来不是很难。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养犬人,应该严格遵守才是。说到底,遵守地方法规和道德行为规范是一个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过程,在一个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万一所养的犬只伤害了他人,将会给他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道德约束乏力,执法要跟上,服务也要跟上。对违反法规的养犬行为进行惩戒,将提升文明养犬水平。而严厉执法之外,公共服务也很重要,它是良好公共行为养成的外部条件。要是公共场所都设置了相关设施,如粪便处理设备,相信大多数养犬人都会及时处理犬只粪便的。

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养犬人都要守住法规底线,不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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