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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贫困群众共享信息化服务

2017-10-12 08:55 作者:胡印斌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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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近两年中央财政和企业投资超过400亿元,支持13万个行政村开展宽带网络建设,带动了农村电商等各类网络应用,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脱贫。下一步,将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98%行政村通光纤、90%贫困村通宽带的目标。

近些年,我国农村电商发展迅猛,逐渐成为电商巨头投资的“新蓝海”。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7290亿元,同比增长38.1%,高出城市5.6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同比增长51.9%,高出东部地区增速21个百分点。这表明,目前农村电商确实具有后发优势,有望成为贫困地区实现弯道超车的合适路径。然而,受制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当下我国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仍存在差距。因此,亟待进一步实现网络提速,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打通农村信息通道“最后一公里”,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且也关系到农村与外部世界的连接,且后者往往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信息化浪潮之下,产业组织、行业分工、利润分配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创新、开放、共享等理念深入人心。如果农村信息化服务滞后,不仅无法融入新经济之中,更不要说找到改变的机遇了。

经由信息化渠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不失为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一方面,农村电商拉近了农民与世界的距离,拓宽了农民的合作渠道,让农产品通过线上交易找到遥远地方的消费者,外部需求也可以引导、组织农民的生产。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创新了农村的产业结构,使城乡互动更加频繁,从而促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从现实看,江浙一带的农村受益于较发达的信息基础设施,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等发展迅速,一些贫困地区因为选择了信息化发展路径,也获得了长足发展。据报道,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陇南电商扶贫,带动了18万贫困人口增收,2015年、2016年电商对贫困人口人均增收的贡献额分别为430元和620元,今年预计可以达到650元。

让越来越多的贫困村通宽带,参与电子商务,既是赋权,也是精准扶贫。畅通、便利的信息服务,意味着开放、共享的可能,必然会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跟上时代脚步的同时实现脱贫致富。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共享信息化服务,是责任,也是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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