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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让改革与民意共振

2016-07-29 08:10 来源:新京报 编辑:原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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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

网约车的合法化,顺应了市场和民心,也体现了民间智慧和自上而下改革意愿的互动。这种改革路径,值得借鉴。

昨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我国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意味着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

从2015年10月10日,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到昨天正式公布,在长达近1年的修订时间中,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及传统出租车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备受社会关注。

现在靴子终于落地,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两个文件囊括的改革内容超出很多人的预期,它也被认为呼应了共享经济和工业4.0革命中内含的市场诉求,是面向新经济的改革在城市出行领域的胜利。正因如此,这受到社会高度认可。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曾指出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但新规明确,私家车只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一个转换就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又如,网约车平台不要求自有车辆,不搞属地限制,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项改革也突破了原先网约车平台必须自购车辆,必须严格属地运营的限定。“自购车辆”等是将网约车往传统出租车管理模式上拉,而今放开这些要求,也更契合共享经济趋势。

新规还对此前意见稿中以监管为名提出的很多削足适履式的要求,做了修改或删除,包括对“安装计价器”规定的删除;而新增的对网约车安装卫星定位和报警装置等的要求,则更多的是着眼于“运营安全相关标准”的规范。

这些举措对网约车行业和民众而言,显然是好事:网约车无非是通过技术革命推进了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其出现更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出行,将其合法化是大势所趋,也是对市场的敬畏、对民意的顺应。从更长远的视角看,网约车新规还让中国在信息技术革命的移动出行领域,取得了先发优势。

毋庸置疑,这类顺应民意和市场的改革,步子迈大些,不是坏事。或许很多改革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协调,但只要符合民众利益、时代潮流、市场规律,就无妨突破某些利益藩篱,大胆地改,到头来会获得更多民意支持。

而从改革过程看,网约车新规出台指涉的改革,也体现了“以民间智慧助推改革”的思路。网约车作为互联网+的创新,是种发轫于民间的市场自发力量,它将相对分散闲置的资源利用,确实解决了传统出租车行业中的许多痼疾,但它并非一开始就获得“准生证”,其监管也在民间试行中不断磨合、矫枉,最终实现了民间智慧与自上而下的改革意愿的互动。

面对市场上衍生的新事物,监管者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而是允许其有一定时间的灰色地带,让民间去创造去试验去总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再根据民间尝试出台正式的规范政策,这一路径其实也是在改革程序中嵌入更多对民意、市场的尊重。在这方面,我们其实不乏成功的经验,如当年从小岗村试验到全国范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就是成功典范。

允许民间智慧的生长、自我调适,而不是扼杀或禁锢,改革才能与创新共振,切实推动社会进步。网约车的“合法化”,就是用改革呼应坊间的民意和创新,可以肯定,这样的“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的改革越多,就越是社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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